咸寧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(wù)委員會任 命 名 單
(2023年2月24日咸寧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
常務(wù)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)
任命:
徐慶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;
王寧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;
葉麗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;
熊澤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;
孫蘭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;
田志剛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唐孺牛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;
紀利軍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;
張濤為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;
王恒為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徐小萌為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謝文勝為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;
吳紅宙為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。
免去:
徐慶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職務(wù);
王寧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(wù);
葉麗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孫蘭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田志剛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唐孺牛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王洪斌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(wù);
趙斌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職務(wù);
徐金美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余杰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(wù);
熊紅的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(wù);
汪雋的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、檢察員職務(wù)。